中央企业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成功完成二期募资 股东扩大至国资委监管的所有中央企业

发布时间: 2018-04-11 来源: 国资委综合局

2018年3月29日,中央企业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央企扶贫基金公司”)在北京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17年度股东大会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成功完成二期募资。

2016年10月17日,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及其分工落实方案,由国务院国资委牵头,财政部和国务院扶贫办参与发起,51家中央企业参与首期出资,设立了央企扶贫基金,首期出资额122.03亿元。央企扶贫基金经过一年多的运作和探索,已投资项目41个,投资金额达86亿元,已完成投资决策及立项项目遍布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实现14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全覆盖。这些投资项目完全投产后,预计可带动20万贫困人口直接或间接就业,每年可为贫困人口提供收入12.6亿元,为地方政府提供税收11亿元。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基金公司和各股东要求,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县的支持力度。截至2017年底,在“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投资11亿元;在原中央苏区及革命老区投资16.4亿元,其中在江西赣州等原中央苏区投资6亿元;涉及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中央企业等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县26个;为保证投资质量,重点投资了拟IPO及新三板项目,其中3个项目已经成功在新三板挂牌,8个项目正在推进IPO;为提高精准扶贫效果,基金重点投向贫困地区重点发展和急需的农业、矿产、制造、园区、旅游、电力、化工、建筑、医疗等行业,初步形成了“产业基金+企业+贫困地区资源+贫困人口”的可复制、可推广的产业基金精准扶贫模式;通过直接投资、在重点省区设立子基金、发起扶贫基金联盟等方式,引领撬动社会资本超过1000亿元投入贫困地区。

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后,为在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中进一步发挥中央企业和央企扶贫基金引导和带动作用,在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和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的指导下,央企扶贫基金进行了二期募资,股东扩大到国资委监管的全部中央企业和部分财政部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企业。目前央企扶贫基金股东达到104家,两期募资规模累计达到154亿元,进一步壮大了基金实力,可以带动更多的社会资本助力脱贫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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