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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把握国有企业改革的正确方向

发布时间: 2013-06-21 来源:

经过多年的不断探索,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已经取得很大成效,但改革仍处于进行时,需要进一步解决体制问题、机制问题和结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改革在相当一段时间内都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受到国内外的广泛关注,但也一直存在不少争议。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一方面,社会上有关“国进民退”、“国企垄断”、“与民争利”等言论持续不断,认为国有企业做强做优不符合市场取向的改革方向;另一方面,有关“民进国退”、“私有股份化”、“公有制地位削弱”等观点也经常发声,认为已出现私有化的改革倾向。因此,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有必要对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一些基本问题有更多和更好地了解,同时,要按照中央的精神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沿着正确的方向不断深化。

 一、准确把握国有企业的内涵及相关概念

国有企业是指资本全部或主要由国家投入,依法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组织。理解和认识国有企业的概念要把握三点:一是资本主要由国家投入,二是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三是属于经济组织。需要指出的是,国有企业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组织,但国有企业承担的职能不同,不一定都要将利润最大化作为首要目标。与此同时,还要把握以下几点:一是理论上的国有企业与监管中的国有企业有所不同。理论上的国有企业通常是指国有独资公司和国家控股50%以上的国有绝对控股公司。监管中通常把国有控股50%以下的相对控股公司也称作国有企业,有时把国有参股公司也作为国有企业。二是我国将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也归入国有企业的范畴。三是我国讲国有企业改革时所指的国有企业,主要指国有工商企业,将国有金融企业包括国有的银行、保险、证券、基金等经济组织划入金融体制改革的范畴,实际上,国有金融企业也属于国有企业的范畴。

  二、正确认识国有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是国有企业的存在是一个普遍现象。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实行的是市场经济体制,从这些国家的情况看,各国都存在不同范围和规模的国有企业,经营性活动领域普遍存在着国有企业,也就是说,国有企业作为与国家所有权相联系的经济范畴,并非社会主义国家所独有,也不是我国所特有,而是市场经济国家的一种普遍现象。芬兰中央政府管理的54家国有企业和瑞典现有的57家国有企业中,相当一部分是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企业,如主要从事不锈钢生产和销售的芬兰奥托昆普公司,2005年的营业额为56亿欧元,不锈钢产量位居世界第三。

二是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具有不可替代的功能。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实际看,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有四个作用值得重视。第一,国有企业是国家加快推进工业化建设的依靠力量和实现手段。一个国家在推进工业化建设时可以有两种选择:一种选择是完全依靠市场的自发作用和自身力量,政府采取“不作为”的态度;另一种选择是充分发挥市场和政府两种作用、两种力量,政府采取“有所为”的态度。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许多国家依靠国家的力量大力推进工业化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国有企业获得快速发展,而国有企业的发展壮大,又加速了国家的工业化进程。第二,国有企业是政府应对经济危机的重要手段。在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国有企业的地位和作用与经济危机密切相关,无论是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世界经济危机,还是这次国际金融危机,美国、英国等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对一些陷入困境或可能倒闭的大型私营企业都采取了国有化的办法,以避免这些大型企业的倒闭给本国经济和社会造成强烈冲击。第三,国有企业具有创造公共财富和增加政府收入的能力。在发达市场经济国家,政府预算的执行比较严格,当政府预算出现赤字或投资资金不足时,可以通过国有公司的分红或出售部分国有股权来弥补。第四,国有企业是国家参与国际竞争和合作的重要力量。适应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不少发达国家政府通过重组上市、出售股权等多种方式引进外国资本,鼓励国有大公司、大企业集团尽可能“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成为按国际通行惯例运作的国际化企业。

三是国有企业在我国现阶段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目标的确立,决定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经济的地位和作用,既不同于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经济的地位和作用,也有别于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国有经济的地位和作用;既要体现市场经济的一般要求和本质规定,遵循市场经济国家的一般规律和普遍现象,又要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和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特殊要求。

当然,国有经济地位与作用是一个历史的和动态的过程。一般而言,国有经济的规模与一个国家工业化的发展阶段之间存在着内在的联系,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客观上要求不同规模的国有经济,其所处的地位和作用也大不相同。世界银行的一些专家曾对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国有经济发展趋势做过调查,结果显示,国有经济的规模与工业化发展阶段之间存在着内在的联系,他们提出了一种抛物线式的曲线论,即在工业发展的“幼年时期”,国有经济比重最小,分布的领域比较狭窄,发展速度也相对缓慢。到工业发展的“成长期”,即经济起飞阶段,社会对国有企业的需求大大提高,国有经济比重明显快速上升,部门也越来越广。到了工业发展的“成熟期”,国有经济的发展达到最高峰。进入“后工业化时期”,国有经济的比重则逐渐下降,部门分布也开始收缩。因此,要历史地、动态地确定国有经济在一个国家的比重和数额。

 三、积极稳妥地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

国有企业改革虽然取得很大成效,但仍面临体制、机制和结构等深层次问题,仍处于过程之中。打好国有企业改革攻坚战,既需要更大政治魄力和勇气,也需要坚持正确方向和路径。

一是继续推进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使股份制成为国有大型企业的主要实现形式。股份制是市场经济国家大型企业的一种普遍资本组织形式,也是公有制的一种重要实现方式。要继续推进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革,需要和具备条件的要尽可能实现整体上市,即通过国有企业集团公司或母公司的股份制改革,在集团层面或母公司层面形成多元投资主体或产权多元化,使集团公司或母公司的资产尽可能进入上市公司。不具备整体上市条件的要加快股权多元化改革,需要保持国家独资经营的也要加快公司制改革。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革,事关公有经济的主体地位,事关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一方面,要按照中央精神继续深化大型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革,另一方面,要警惕以股份制为名推行私有化的倾向,保持国有经济对关键领域和重要行业的控制力。

二是继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步伐。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完善公司治理的关键是要加强和改进董事会建设,因为董事会是委托—代理关系的集合部,一方面,董事会是股东利益的忠实代表,是保护股东合法权益、体现股东意志的制度依托,是实现出资人职责到位的最终体现;另一方面,董事会负责企业的重大决策,对企业进行战略性监控,并负责企业经理人员的选聘、评价、考核和激励,是企业效率和绩效的重要保证。因此,建立健全有效的董事会就成为完善公司治理的关键,成为大型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关键。国有企业公司治理建设,事关各利益相关者的关系,事关我国的干部人事制度,一方面,要继续总结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公司治理的成功经验,另一方面,要继续探索符合我国国情和发展阶段的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模式。

三是继续推进国有企业内部改革,加快建立适应市场竞争要求的经营机制。企业的经营机制直接影响到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影响到企业的经营效率和市场竞争力。经过多年的改革,国有企业的经营机制发生了深刻变化,但总体上看,国有企业的人事、用工、收入分配及决策、淘汰、资本流动等机制尚不能很好适应市场竞争的要求,已经成为国有企业提升竞争能力的一个障碍,成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一个难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解决机制问题。转换国有企业的经营机制,事关职工的进退和企业的稳定,事关职工的薪酬和社会的分配关系,一方面,要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坚定不移地深化国有企业内部各项制度改革,尽快形成适应市场竞争要求的经营机制,另一方面,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确保企业和社会的基本稳定。

四是继续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继续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是否合理,影响到国有企业的质量和效益,影响到国有经济的控制力。近年来,国有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取得了积极进展,但还存在不尽合理的地方,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影响力,需要继续调整和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要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大力推进国有企业重组和调整,推动国有资本继续向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优势企业集中;鼓励企业通过跨国并购、参股、上市、重组联合等方式,加快“走出去”步伐;着力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代表国家实力,配置全球资源,参与国际竞争;引导企业突出主业,加大内部资源整合力度,采用多种方式剥离重组非主业资产;积极利用资本市场和产权市场,吸收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制改组,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公平竞争、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

(本文章摘自6月21日《经济日报》,作者为国务院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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