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国家林草局举行2023年第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天然林保护修复、退耕还林还草、国家储备林工程建设等林草重点生态工程有关情况。
国家林草局2023年第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现场
国家林草局生态中心主任张利明介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我国木材安全,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明确提出建立国家储备林制度。2012年,按照国务院关于构建木材安全保障体系的要求,我国启动了国家储备林建设工程,至2022年建设范围涉及全国29个省(区、市)、六大森工(林业)集团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国家储备林建设工程实施十年以来,累计落实建设资金1400多亿元,建设国家储备林9200多万亩,工程建设区总蓄积增长2.7亿立方米,年均蓄积增长量约10.8立方米/公顷,通过国家储备林累计产出木材约1.5 亿立方米。2015年国家林业局会同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制定出台了贷款期限25-30年、宽限期8年、利率执行基准利率、资本金比例最低20%的国家储备林建设金融贷款政策。七年来,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已为相关省(区、市)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授信3200多亿元,累计发放金融贷款1100多亿元。同时,各地积极探索统贷主体林权抵押、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途径,形成了“政府主导、金融支持、社会参与、多元投资”的国家储备林融资框架。各地依托国家储备林建设,大力发展林木产品加工和森林旅游、森林康养、林下经济等绿色产业。据统计,十年间国家储备林建设提供就业岗位总数超过360万个,木材产出收入超过了1500亿元,依托国家储备林开展的绿色产业实现经济收入近100亿元,围绕国家储林建设形成的加工企业达2700多家,为实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作出重要贡献。
2022年,国家林草局先后制定了《“十四五”国家储备林建设实施方案》《国家储备林建设管理办法》等,并对十年来国家储备林建设进行全面总结评估。下一阶段的国家储备林建设,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对优质木材和良好生态产品的需求为已任,以保障我国木材安全为主要目标,以创新投融资渠道、建立新型产权模式和经营模式为重要途径,推动国家储备林建设高质量发展,“十四五”期间,计划建设国家储备林3600万亩以上,增加蓄积7000万立方米以上。
广西大力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图为南丹县山口林场25年生杉木大径材林。(甘玥 摄)
国家林草局生态中心一级巡视员吴礼军在答记者问时介绍,国家储备林建设主要有两个方面支持政策:一是财政支持政策。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享受中央基本建设、中央财政造林补贴、森林抚育补贴等中央财政补助政策,中央预算内投资可作为项目资本金。同时,国家对储备林贷款给予财政贴息;参照国家级公益林森林保险补贴政策,将国家储备林纳入中央财政森林保险补贴范围。二是金融支持政策。为了促进国家储备林建设,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制定出台贷款期限25-30年、宽限期最长8年、利率执行基准利率、资本金比例最低20%的国家储备林工程建设金融贷款政策。2021年,通过协调国家开发银行,对有关省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贷款期限延长到了4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