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信用证业务管理的通知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控能力,有效控制经营风险,同时也是为了业务部门更好地开展经营工作,公司决定:自2012年11月1日起,公司信用证业务由财务资金部、国际贸易一部统一与银行进行衔接,各业务部门不再自行与银行联络。各部门需指定本部门专职人员负责与财务资金部和国际贸易一部进行有效衔接与配合。
2012年11月1日前尚未完成的信用证业务由各部门自行完成。
财务资金部
国际贸易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