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好国有资本要避免“三大误区”

发布时间: 2018-03-21 来源: 《国资报告》杂志浏览次数: 1990

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都明确提出要“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这是适应国资监管体制从“管企业为主”向“管资本为主”转变而对国企国资改革发展提出的新目标新要求。在当前的改革实践中,各方面对“管资本”内涵的理解和认识仍有分歧,一定程度上存在思维理念和工作方式转换过硬、目标导向和方法路径定位不准、国有资本功能作用发挥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进而可能导致陷入一些误区,需引起各级国资监管机构和广大国有企业的高度重视。

避免陷入理解狭隘化的误区

对于“管资本”内涵的理解,有一些狭隘和片面的观点值得警惕。有人把“管资本”等同于拿着企业的资金去炒股票或者买卖金融产品;有人把“管资本”等同于搞一些低层次、表面化的资本运作,或是赚快钱、钻空子、玩辗转腾挪的资本游戏;有人把“管资本”当作与“管企业”“管资产”截然不同的、所谓更高级的经营方式,脱离实际、偏离主业,热衷于一窝蜂地成立各种基金,撒胡椒面似的投资各种项目;还有人把“管资本”当成时髦的包装、靓丽的幌子,用来掩盖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问题,以改革探索之名,行沽名钓誉之实,在脱实向虚的歧途上越走越远。

“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是一个完整系统的表述,侧重的是监管理念和方式上的转变。就国资监管机构而言,重点是要准确把握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定位,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持续推动职能转变,建立出资人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确保增强企业活力的同时,国有资产实现规范高效监管。就国资监管机构与国有企业的关系而言,主要是要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以国有资本为主要纽带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战略性重组,改进监管方式手段,针对企业不同功能定位,实施更加科学精准的依法监管、分类监管、对标监管。就国有企业自身而言,主要是要贯彻落实“以管资本为主”的要求,调整和理顺集团总部与所出资企业的关系、各级所出资企业之间的关系等,逐级逐层、规范有序的放权授权,更加聚焦国有资本布局、流动和运作等方面,全面激发各级各类国有企业的内在活力。

此外,“以管资本为主”也不能等同于只管资本、唯资本至上,其题中应有之义是有主有辅,既要管好国有资本,又要把多年来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取得的好经验继承和发扬下去,不断完善经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国资监管体制。一方面,要通过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继续扩大试点范围,搭建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的专业平台,更好实现“管资本”的意图,更好促进国有资本的进退和流动;另一方面,也要在实体产业集团中落实“管资本”要求,通过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战略性重组等一系列“组合拳”,促进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和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基础设施倾斜,向实体经济聚焦。绝不能一手拿起国有资本,一手抛开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片面地理解和落实“以管资本为主”的要求。

避免陷入目标短期化的误区

不少人认为相比做实业而言,搞资本运作来钱更快、回报更高、诱惑力更大,但往往忽略了这些投机性、快进快出式的资本运作,目标短期化特点极为突出,追求绝对收益、追求短期回报的目标导向必然会导致战略执行不到位甚至偏离、考核标准和价值观不连贯甚至模糊不清、企业长期健康发展的基础不牢靠等一系列问题,同时也伴随着较大的风险和隐患。

无论是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还是实体产业集团,要管好国有资本,都要重点把握好三个关系。

一是落实国家战略与实现资本回报之间的关系。国有资本具有各类资本的一般属性,理所当然地要追求资本的保值增值和适度的投资回报。但投资运营国有资本时,更要时刻牢记必须承担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要把服务服从国家战略和产业政策作为首要目标,而不能简单追求绝对的资本回报,这也是国有资本的特殊属性和使命责任所在。

二是资本短期回报与长期回报之间的关系。资本的主要特征就是流动性,可以比较自由的转移、循环和周转。国有资本相较其他性质资本而言,要更侧重大局、更放眼长远,而不是一味追求眼前利益、短期收益、快进快出。国有资本要敢于布局一些短期内回报水平较低甚至亏损,但长期来看极具价值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产业;要根据不同投资运营对象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等确定适当的投资回收周期和合理的投资回报水平,在实现资本保值增值的同时更加注重对产业的孵化和培育。

三是追求资本回报与维护资本安全的关系。风险与收益是相伴而生的。国有资本本质上属于全民所有,投资运营国有资本时,决不能简单追求高收益,而要时刻警惕相应的高风险,要切实承担和履行更重的保值增值责任。既要坚持提高国有资本的投资运营效率,在总体保持低风险偏好的基础上,追求适度合理的投资回报水平,也要高度注重风险防控,坚守底线红线,切实维护国有资本安全。

要避免目标短期化,正确处理好上述三个关系,重点可以从以下三方面入手。分类明确国有资本功能定位是基础。《指导意见》将国有企业划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按照这个逻辑和思路,可以探索将国有资本划分为收益性和公益性两大类,并合理界定各类国有资本的投向和布局。比如,收益性资本主要投资于重要竞争性产业和技术创新等领域,包括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公益性资本主要投资于提供公共服务和保障领域,包括基础设施、基础产业中的普遍服务部分。分类完善考核评价体系是核心。对“管资本”的考核既要体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普遍要求,又要考虑国有资本的不同功能和行业布局特点,在分类基础上确定不同的考核目标,提高考核评价和激励约束的针对性、有效性。比如,收益性资本重点考核经营业绩指标,要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保值增值;公益性资本不能以资本增值作为主要考核指标,而应在成本控制、服务质量等方面提出要求。加强全过程动态监督是保障。既要牢牢守住防止流失这条红线,又要减少重复监督和无效监督。重点是要加强对关键业务、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和境外投资运营的监督,完善内控机制,规范业务流程,加快形成全面覆盖、分工明确、协同配合、制约有力的国有资本全方位监督体系,提高监管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

避免陷入实体产业空心化的误区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无论是从世界范围看,还是从我国内部看,相对经济运行中的周期性、总量性矛盾而言,结构性的矛盾与失衡都更加突出,主要表现为实体经济、实体产业的空心化。比如,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重要导火索之一,就是美、英等欧美国家多年来热衷华尔街式的资本游戏,推动虚拟经济肆意膨胀、野蛮生长,诱导很多国家政府和企业脱实向虚,最终导致失业率攀升和实体产业空心化。我国国内也长期同时存在一些行业企业产能过剩,而一些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供给质量又严重不足的现象。有些企业热衷于所谓的资本运作,不断弱化主业,一些金融机构也推波助澜,片面追求利润,不断自我循环和膨胀,进而导致大量资金游离于实体经济之外,挤压和伤害着实体经济,金融风险隐患也与日俱增。国际国内经验都证明,只靠资本运作是支撑不了国家和民族振兴的,实体经济才是国民经济的压舱石、民众就业的容纳器和改革发展的发动机。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发展实体经济、实体产业。2017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徐州考察时强调指出,必须始终高度重视发展壮大实体经济,抓实体经济一定要抓好制造业。国有企业一直以来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顶梁柱”。很多国有企业都肩负着振兴实体经济、实现产业报国的使命和责任。在制造业,特别是先进制造业领域,国有企业更是名副其实的大国重器。

在未来较长一段时间里,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将主要以实体产业集团、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三种形态共同存在。对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来说,作为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的专业平台,“管资本”体现得相对更加直接、更加具体。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更加侧重在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推动产业集聚和转型升级,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更加侧重提升商业类企业的国有资本运营效率,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对于实体产业集团,特别是从事先进制造业的国有企业来说,更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正确认识和处理好“管资本”和“做实业”的关系。一方面,要改进对所出资企业的监管方式手段,结合企业功能定位,实施更加精准的分类监管。可以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开展资本运作,或者向相关的金融领域适当延伸,但要坚守开展资本运作和金融业务不等同于脱实向虚,不等同于空转套利,而是要以资本的有序高效流转支持实体产业的发展和繁荣。另一方面,要坚定不移做好安身立命的实体产业,特别是要充分认识制造业作为国民经济主体,作为立国之本、兴国之器、强国之基的重要意义。要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坚持把创新发展作为先进制造业的第一要务,坚持把高质量发展作为先进制造业的主攻方向,坚持把绿色发展作为先进制造业的重要任务,坚持把深化改革作为发展先进制造业的动力引擎,真正促进中国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大力培育若干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

总之,我们要进一步深刻理解从“管企业”到“管资本”这一国企国资改革发展理念和方式的重大变革,在调整发展战略、工作思路和目标导向等方面,都要谨防陷入理解狭隘化、目标短期化和实体产业空心化“三大误区”,要进一步准确理解和把握“管资本”的内涵,明确“管资本”的路径和方式,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功能作用,努力实现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的新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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