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是国资委党委近日作出的重要决定,是深化改作风、反四风,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要措施。我局党委对此高度重视,根据国资委和中林集团的文件精神,迅速行动,建立工作机构,召开专题会议,制订《国营雷州林业局关于开展有关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为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并取得较好成效打下基础。
一、领导重视,建立工作机构
为保证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我局党委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全面清理、严格政治原则,根据国资委文件精神和中林集团实施方案的要求,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纪委具体负责日常事务。明确了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和分工责任。各基层单位也按要求相应建立工作机构,做到一级对一级负责。
二、动员布置,制定实施方案
为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王岐山、王勇同志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好国资委《关于在中央企业开展有关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局党委召开党委专题会议,组织了专题学习,并结合雷林实际深入研究落实具体措施,制定并印发了《雷州林业局开展有关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组织实施各个阶段具体工作要求。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我局党委召开了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动员会,会议要求各单位按照局党委统一布置,将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明确工作任务,结合当前遭受两次超强台风,林木严重受损的灾后复产工作,按照专项治理各个阶段时间要求,切实做好动员布置,自查整改、重点督查、总结报告等具体工作,做到专项治理工作与灾后复产工作两不误。动员会之后,专项治理工作正式在全局范围内全面铺开。
三、全面自查,层层签订承诺书
为确保在全局范围内迅速开展对公款为领导人员办理各种消费卡、公款奢侈浪费、为领导人员购买图书、领导人员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局领导带头作表率,都能在规定时间认真自查自纠。目前,局现职领导个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都按要求登记、上报,同时签订了“承诺书”。此外,通过清理,全局科级干部已全部将个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上交局纪委统一登记,存放档案室保管;并同时签订了“承诺书”,统一由局纪委备案。
四、重点监查,成效显著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局党委要求,局纪委组织有关人员先后深入各基层单位了解情况,未有发现用公款为领导人员办理各种消费卡,用公款购买与工作无关的图书等问题;也未发现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瞒报、漏报现象。局机关干部和各基层单位都能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职务消费有关规定,未发现党员干部利用公款吃喝玩乐和奢侈浪费等问题,至目前为止,全局业务招待费、调处费支出与去年同期相比明显减少。全局党员干部都能做到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卡,切实做到“零持有、零报告”,林区风气良好,成效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