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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一”、端午期间深入落实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4-26 来源:

国资委机关各厅局、直属单位、直管协会,各中央企业:

2017年“五一”、端午将至,国资委和中央企业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要深入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部署,通过多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重申纪律规定,严明纪律要求,持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

国资委和中央企业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违规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旅游、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用公款赠送、收受、发放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电子礼券;严禁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取得、持有、使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严禁违反公务接待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打着“公务接待”、“商务活动”、“外事活动”等旗号,领取、发放、赠送上述卡或券;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用公款打高尔夫球;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私借车辆使用、转嫁相关费用;已实施车改的,严禁象征性付款公车私用。

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要坚持深抓实做,锲而不舍纠正“四风”。要关注“四风”新动向,创新方式方法,不断采取新招数,坚决纠正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巩固已有成果。要注意发现和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决策部署,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仅仅当作口号等突出问题,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要强化通报曝光,对2016年1月1日以后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受到党政纪处分的,不论职务高低,原则上都要点名道姓通报或曝光,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各中央企业纪检组(纪委)要按照《关于在重大节日前开展监督检查 坚决纠正“四风”问题的通知》(驻国资纪发〔2016〕30号)要求,在节日期间开展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并于端午节后十个工作日内报送有关情况。

中央纪委驻国资委纪检组

2017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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