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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强要求加强监管打造“阳光央企”

发布时间: 2013-08-23 来源: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了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对中央企业监督检查情况的汇报。会议指出,加强国有企业监管是政府的重要职能。中央企业要用改革的办法和调结构的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建设“阳光央企”,在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中发挥骨干作用。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正处在“爬坡过坎”的关键阶段,决策层反复强调,要在稳增长、保就业下限和防通胀上限的合理区间内,坚持用改革的办法、调整结构的措施,统筹施策。在这样的背景下,央企必须提高对于自身的要求,加强和创新监督方式,切实让监督落到实处,才能更充分发挥国民经济的“顶梁柱”作用。

据财政部20日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1-7月中央企业累计实现营业总收入157507.3亿元,同比增长9.8%;累计实现利润9458.4亿元,同比增长14.9%,取得了一份出色的成绩单。

但同时也应该看到,当前部分央企投资规模过大、偏离主业或产业链过度延伸、低效无效资产的规模明显偏大等问题依然存在。从近年来公布的监督结果来看,央企经营决策失误、贪污腐败、拥公自肥等现象也仍然突出。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建设“阳光央企”,正是对提高国资监管水平、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央企科学发展的更高要求。

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近日表示,当前央企正处于“爬坡”阶段,并且是在“爬大坡”“爬陡坡”。要想“爬上去”,需要转型升级、清理包袱、深化改革和管理提升,最终实现从注重规模扩张向注重质量效益、从国内经营向国际化经营、从产业链过度延伸向专注高端的“三大转变”。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要进一步推行由事后监督到当期监督、由境内监督延伸到境外监督的有效做法,在完善政府事中事后监管方面走在前列,为转变政府职能积累经验。

只有加强国有企业监管,建设“阳光央企”,只有通过完善制度保障,让制度发挥作用,只有强化当期监督,真正做到各级央企、境内外资产监督全覆盖,才能在最大程度上帮助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才能让央企在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中发挥骨干作用,才能让央企真正在市场化的浪潮中引领中国经济“乘风破浪”。(

(本文章摘自“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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