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有所为有所不为

发布时间: 2013-08-14 来源:

目前,国内主流声音都认为,近年来国有企业绩效的提高并非源自企业效率的提高,而主要源于国有企业的垄断地位,这种垄断不利于民营企业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所以要深化改革,破除国有企业的垄断,实现私有化;同时,相当一部分学者则认为,要警惕“国有企业垄断论”的误导。这就需要理性看待国有企业的垄断。

一、客观看待“国有企业垄断”

我国的经济制度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公有制的主体地位的体现主要是通过国有经济来实现的。2006年国资委《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国有经济应对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保持绝对控制力,包括军工、电网电力、石油石化、电信、煤炭、民航、航运等七大行业。这些领域国有资本总量增加、结构优化,一些重要骨干企业发展成为世界一流的企业。同时,国有经济对基础性和支柱产业领域的重要骨干企业保持较强的控制力,包括装备制造、汽车、电子信息、建筑、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勘察设计、科技等行业。这些领域中国有资本比重下降,但国有经济影响力和带动力增强。这些行业中有些是国企应该掌控的,有些是国企应该退出但还没有退出的,而正是国有经济的这种控制和转型期的特殊阶段,导致其在某些行业中集中度过高,如石油化工行业的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通信行业中的电信、移动、和联通等,这才“招致”了今天的“国企垄断论”。

1.完全垄断的企业很少

我国国有企业在某些行业确实存在着高集中度的现象,但这是不是就意味着垄断呢?我们首先需要明确垄断的概念。所谓“垄断”,经济学上通常是指一个或几个生产者独占生产或市场,即单一的个人、组织或集团排他性地控制某种资源、产品、技术或市场,或者是少数几家企业独占生产和市场的状况,前者是标准意义上的完全垄断,而后者则是加入了竞争元素的垄断,一般称之为寡头垄断。如果再精炼一点,我认为只有掌握定价权的企业,也即可以按照自己利润最大化来制定其产品的价格,无视消费者和其他生产者的影响的企业,就可以称作垄断企业。

根据如上定义,我国有些行业确实存在着寡头垄断,但并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完全垄断。正如国资委研究中心研究部部长许保利曾表示“在117家央企中,真正算得上垄断企业的可能只有8家。分别是中石油、中石化、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以及中国盐业总公司的食盐专营业务。” 这几家公司可以称作寡头垄断。即使在集中程度比较高的石油石化行业中,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家之间存在着激烈的竞争。同样,电信行业中也有移动、联通、电信三大公司割据,平日里见得最多的莫过于三家公司为了维持自己的市场份额争相推出各种促销活动。

其次,在很多行业中,国企并没有独立自主的“定价权”,还是拿石油行业举例,我国成品油的价格都是由发改委制定的,企业没有权利来单独定价,更别说哄抬油价。再次,上述几家公司都带有自然垄断的性质,即在这些行业中,由一家规模较大的厂商提供产品比多家厂商同时提供该商品更加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比如说,我们只需要一套电网就可以了,但如果为了加大竞争而引入其他的厂商,就会带来重复铺设的浪费,所以这种垄断是具有一定的合理性,能带来更高的经营效率。我国特殊的国情决定了率先进入这些行业并做大做强的都是国企,所以有了今天的局面。

最后,这些国企单位都要受到国家反垄断法的制约,反对其滥用垄断地位的行为。所以,我国并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完全垄断,只有某些行业中存在集中度过高的现象,出现了寡头垄断的市场结构。

2.垄断和所有制结构无关

我们不能从国有经济占有主体地位就得出所谓的“国企垄断论”。即使我国确实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垄断,这也是无可厚非的,因为垄断只是一种正常的市场结构,不应该赋予其太多的体制因素。垄断和体制并没有直接的联系,社会主义国家中会有,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更是比比皆是。我们熟知的埃克森—美孚、壳牌、BP为首的国际大石油公司都是垄断企业,比中石油、中石化更加强大的垄断企业。美国波音和欧洲空客生产的客机占据世界民航机市场的近90%,几乎完全瓜分了干线民航机的全球市场。我们几乎每个人都使用的Windows操作系统在全世界计算机操作软件中也占有近90%以上的份额,一直是美国反垄断法“关注”的对象等等。西方国家垄断企业多不胜数,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只要你能在中国看到的外国商标,多为垄断企业。因为这些行业中的国际品牌只有首先在本国发展壮大后才有实力进行跨国拓展。

只要是有竞争,最后都会产生垄断,当初的竞争者最后成为垄断者,随着垄断的打破,新一轮的竞争开始,最后还是会形成垄断,这是市场的“自然规律”。与国际大垄断资本相比,当前我国所谓的“垄断国企”真是小巫见大巫了。我们都能接受国外垄断公司,为什么却对本国的垄断如此敏感呢?况且,跨国资本早已经开始起世界范围内的布局,在一步步蚕食我国的市场,我们是不是应该警醒点呢?必须要明确的是,我们应该坚决的反对国企的垄断行为,而并不是要反对国企的垄断地位。

3.国企“垄断”——历史的选择

垄断和所有制结构并没有关系,而在我国却很“凑巧”,垄断总是与国有企业一起出现。我国垄断行业中大型企业多为国有企业,中央企业在我国一些行业中处于垄断地位,这是客观事实,国企也就被“垄断”了。之所以会有上述“巧合”,这是有一定的历史因素。

建国后,我们实行的是计划经济,当时除了国企就没有其他的企业,因为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国企是社会主义国家的标志。这种国企大一统的格局对建国初稳定国家经济水平发挥了重大的作用。然而随着我国经济的水平的恢复,全民国企的格局越来越制约国家的发展。改革开放后,我国开始市场经济改革,国企首当其冲。改革的基本思路是逐步收缩国企的控制面,并鼓励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的发展。开始了国退民进的进程,1999年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对国有企业改革作出了《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提出了“国有企业有所为,有所不为,有进有退”的方针,并要根据这一方针对国民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国有企业有所为”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如国防和尖端武器制造、货币发行和管理);(2)自然垄断行业(如电力、石油、矿山、铁路、自来水等);(3)提供公共物品的行业(如教育、环境、公共卫生等);(4)支柱产业、高科技产业中的骨干企业。

如果你仔细观察,我们现在所“针对”的国有企业均反映在以上四大类中。我国经济始于计划经济,企业也就是从全部的国有企业逐步改制而来,以上四大类均是还没有改革或者不能改革的领域。30多年来,我们一直走的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开拓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这也就决定了我们与西方国家的发展模式有所差别。事实上,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应该也必须由国有企业在控制,世界上任何国家都是如此。关于自然垄断行业,因为自然垄断的特性,一些国有企业依靠历史的原因,成长为行业的领头羊,享有垄断的地位,即便放开管制,其他企业进入后也只会带来资源的浪费,经济上并不可行;涉及公益性的行业,由国企掌控也更加合适,因为其前期投入高,回收周期长,营业利润低等特点,私营企业逐利的特点决定了其不会进入这些领域。

因此,我国有企业多带有垄断色彩,是历史的结果,体制的选择,我们不能刻意回避,更不能全盘否定。

4.理性看待国企利润增长

近年来,国企盈利问题广受社会关注,以“三桶油”为代表的一些国有企业每年都保持者较高营业利润,却引起了极大的争议,都认为国企的利润都来自于垄断地位。诚然,这“三桶油”都确实得益于其垄断地位,但不能说是完全依靠垄断地位。我们还应该看到由于资源的稀缺性,资源价值的提升让这些企业盈利变得很正常,更应该看到的是中央企业这些年在深化体制改革、加强内部管理、加大技术创新、调整布局结构、提高队伍素质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付出了艰辛努力,极大地调动了中央企业和广大职工的生产经营积极性,国有企业经营绩效逐年提高。另一方面,国企利用其优势,加大技术创新投入。“目前,我国的许多国有企业在生产规模、科技创新、全员工效、安全指标和发展速度等主要技术指标上不仅在国内一流,在国际上也处于领先地位。比如,2005~2007年,中央企业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19项,二等奖154项,分别占该奖项的47.5%和27.1%。2006年和2007年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全部由中央企业获得。中国石化、兵器装备集团、中国石油每年申请专利总数均超过1000项。”

这些情况都说明,国有企业经营绩效的提高有着坚实的基础,而绝不能仅仅归结为所谓的垄断。应该说,没有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国企自身结构的调整,中央企业是难以取得这些成就的。计划经济时期,不都是国企,都是国家垄断吗?为什么当时不但不能盈利,还一度到了濒临破产的局面?因此,中央企业利润增长是多方面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把中央企业利润大幅增长都归结为垄断的说法,是缺乏说服力和数据支持的,是不符合实际的。

二、国有企业是国家经济安全的中流砥柱

国企的社会形象真可谓是到了历史低点了。传统的毛病有“低效,腐败”,新问题有垄断,阻碍经济发展等。国企亏损了,人们说经营效率低下,浪费国家财产。国企盈利了,还会有人指责靠国家帮忙,给少数人谋福利。总之,国企已经成了人们“口诛笔伐”的对象,成为阻碍我国经济发展的最大障碍。不管什么问题,最后都可以说是国企惹得祸,真是百口莫辩论。你是否真正的了解国企呢?

1.国企=低效率?

首先,我想谈论这样一个命题,即“国企都是低效的”。每个人都有过这样的想法,都或多或少的认可上述观点。谈到国企,人们先入为主的观念就是大锅饭,低效率,浪费资源。如果再专业点,就可以引用经济学界的国企“反对派”的观点。他们认为国企是无效率的,所以应当私有化。然而,我们只要仔细想想,这种说法是相当荒谬的。不可否认,有些国企确实存在上述某些现象。但低效率和所有制有必然的联系吗?这也未必吧。日常生活中,都说穷人的孩子学习好,富人的孩子学习成绩比较差,你会相信吗?我们都知道学习好坏更多的是靠孩子自身的天赋和努力程度。如果我们将国有企业和低效率划等号,也就是相当于我们把富人的孩子和差等生划等号,这显然是不恰当的,企业效率的高低同样取决于自己的“天赋”和“努力”。

事实上,放眼世界,低效、官僚化、高管高薪、浪费等问题,是所有大企业的通病,无论国有私有、无论中资外资都普遍存在的,和所有制结构,垄断结构并没有直接的关系,如果简单的把这些问题都归咎于所有制,归咎于垄断,这显然是有失公允的。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无论是在公共部门还是在私营部门中,都是高效企业和低效企业并存。效率高的国有企业有很多,而低效的私营企业也不乏其数。将企业的所有制和经营效率高低相联系,进而得出相应的结论,看似很有道理,却禁不起推敲,我们要学会甄别这类“伪公理”。

2.你知道国企的进步吗?

接着让我们来看看国企多年来的进步吧,看看当年濒临破产的国企所取得的成绩。我们都习惯性的批评国有企业,却很少能正视它这这么多年来的成长过程。30多年来,国有企业改革就没有停止过。从“国有企业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到“抓大放小”、“国退民进”,再到“公有制占主导地位,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都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国有企业改革认识的不断深化。在各项政策的扶持、引导和促进下,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取得了重大的进展,国有企业在中小企业层面基本退出,并进一步向关系国家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非公有制经济从无到有飞速发展。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格局不断优化。期间虽然有过反复,但成长还是比较喜人,我们很少能看见30多年前的国企的样子了。

我们再来看看相关的数据。1978年,我国国有企业资产总额占全部工业企业资产总额的92%。到2008年,这个比重已经降到了43.8%,30年下降了一半还多。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数量也在不断下降,从2003年国资委成立时的196家下降到今天的117家。国企数量不断下降的同时,竞争力则在不断增强。2002年到2011年,中央企业的资产总额从7.13万亿元增加到28万亿元;营业收入从3.36万亿元增加到20万亿元,位列全球500强的中央企业数量达到38家。中央企业承担了全国几乎全部的原油、天然气和乙烯生产,提供了全部的基础电信服务和大部分增值服务,发电量占全国60%以上,生产的高附加值钢材约占全国60%。 2002年到2011年,中央企业上缴税金从2926亿元增加到1.7万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仅“十一五”期间,中央企业国有股减持转入社保基金589亿元,成为社保资金的重要来源。中央企业不再是负债累累、困难重重,而是行业的排头兵、国民经济的支柱力量。

除了经济上的巨大贡献外,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也发挥着更大的作用。国企是履行社会责任的“主心骨”,在社科院发布的2011年企业社会责任指数报告中,国企遥遥领先领先于民企和外企。

最明显的莫过于就业贡献,随着近年国有企业的快速发展,如今国企已成为吸纳就业的重要主体。截至2011年,仅国资委主管的央企,有1200多万职工、700多万农民工、600多万的离退休工人, 而这些仅仅是国企直接解决的。此外,国企通过自身的发展不断拉动了上下游产业的发展,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具有“乘数效应”同时也给民营企业提供了很大的发展空间,为民营经济发展和就业提供了机会。

国有企业不仅扩大了社会就业、保障了经济的平稳运行,而且历来是纳税大户。据相关数据显示,2011年仅国资委主管的央企上缴税收达1.7万多亿元,近年上缴税收每年增长约20%。 实际上,我国国有企业的平均税负远高于民营企业。随着国企上缴红利比例的提高,今后国企必将为国家财政贡献更多的收入。 另外,至2011年底,全国国有企业划归社保基金国有股权2119亿元,占全部社保基金财政性收入的43.1%;国有企业积极参加各类社会保险,规范构建职工福利保障体系,切实保障农民工和劳务工合法权益,

此外,面对急难险重的任务,国有企业总是一马当先。在抗洪救险、汶川大地震、玉树地震、舟曲泥石流等重大自然灾害中,石油石化、电力电网、航空运输、建筑施工等央企都挺身而出,发挥了关键作用。北京奥运、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等重大活动的设施保障,也处处跃动着国有企业的身影,举国体制的发挥很大程度上要依靠这些国有企业的支持。

常言道“三十而立”,同样,国企经过30多年的改革,全方位发展,综合素质不断提高,现在的国企也已经完全有能力自立,独挡一面,为国家,为社会承担更多的责任,发挥更大的作用。

3.你知道国企的作用吗?

当然,国有企业的作用还不仅仅局限于经济增长和履行社会责任方面,还有很多其他看不见的影响。这些作用一般人感觉不到,或许是因为我们已经习惯了国企的存在,而忽视了其存在的初衷。

首先,国企的垄断有助于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水,电,粮食等行业,都是由国企在垄断。我们感觉不到国企垄断的好处,只是觉得国企垄断的时候,这些行业产品的价格高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所以就觉得私人资本垄断要优于国家垄断。但如果我们水电粮油等部门都由私企控制,那是否能保障每个人都能用得起水电,买得起粮油。私人资本的逐利性决定他们只会跟着利润走,不会考虑太多公平不公平。现在国家还可以通过一定的手段来约束这些国企,能够按照国家的发展水平提供相应的价格,一旦为私人垄断,国家的约束力就会大大折扣,不利于宏观的调控。与之相比,我更倾向于国家垄断,毕竟在中国,国家代表人民而不是固定的利益集团。

其次,某些行业的国企垄断能够提升产业国际竞争力。在发达国家占有产业竞争优势的情况下,发展中国家只能借助政府的力量,保护本国新生的产业,通过国有企业实现对部分关键领域的绝对控制,来达到优化生产要素配置、增强本国的产业竞争力的目的。这时的国企垄断,是有利于奠定发展中国家产业参与国际竞争的基础,为产业振兴发展提供必要的创新环境,还可以为产业生存发展提供所必需的市场支撑。国际上,这种保护的先例很多。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更加有必要采取一定的保护政策,促进国内新生行业快速成长,这种控制不意味着排斥竞争,而是要在通过适当的扶持政策,让本国企业在国际竞争中逐步增强自身实力。

最后,国企垄断是保障国家经济命脉、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必要手段。在全球化进程不断加深的今天。跨国垄断公司资本实力雄厚,真可谓“富可敌国,强可灭国”,是一个个强大的“公司帝国”。我国起步较晚,各个产业抵御外来风险的能力还有待提高,在面对垄断跨国公司强势竞争时,如果没有实力强大的国企作为保护伞,相关行业必将成为国际资本大鳄的猎物。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就是非常深刻的教训。泰国,马来西亚,印尼等盲目的搞自由化,其结果是灾难性的,而香港却可以击退索罗斯。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得益于我国政府的介入,国企是国家经济安全的最佳守卫者。实践证明,一个国家国有企业的实力与国家经济安全的保障程度是成正比的。

事实上,一些后发展的大国之所以能够实现群体性的崛起,在国际分工当中能够拥有一席之地,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这些新兴大国有一批高质量的国有企业,这些国有企业利用各种相对优势,在某一行业、某一地域,以垄断对抗垄断,即以国家垄断抵御跨国垄断,在为自己赢得生机和活力的同时,维护了国家的安全和公众的利益。因此,对于后进国家、发展中国家而言,现实的选择只能是以“国家垄断”来反制“跨国资本垄断”,而国有企业恰恰是实现国家垄断,保护经济安全的最佳途径。

当然,以上的分析只是为了让我们能够客观的分析国企垄断的现象,但并不意味着我国国企垄断没有任何的问题,实际上,我国国企垄断所涉及的行业较多和较宽,许多在西方发达国家允许自由竞争的领域和行业,在我国则属于垄断领域和行业。而且行政垄断占有较大比重。这些都需要我们逐步深化改革。

(本文章摘自“人民网”理论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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